关于印发《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——科学事业单位》的通知

2022-10-11 14:12:55

财会〔2022〕27号

有关中央预算单位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有关单位:

  为建立健全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,规范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工作,根据《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》(财会〔2019〕25号)、《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》(财教〔2022〕166号)等规定,我部制定了《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——科学事业单位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  执行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
  附件: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——科学事业单位

财  政  部

2022年9月26日


发布日期:2022年10月10日

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 http://kjs.mof.gov.cn/zhengcefabu/202210/t20221009_3844867.htm